“中央认为我们省仍有借债空间。”一位地方财政厅官员近日对记者表示。显然在中央看来,目前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并不如此前猜测般的危如累卵。
近日,财政部负责人关于加强地方债管理的解释说明中亦再次重申,从审计结果看虽然目前部分地区政府负债相对其经济和财力能力偏高,但基于近年来地方政府总体偿债能力的提高,债务风险仍处于总体可控水平。
而对于下一步工作,财政部指出除了要继续抓紧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包括剥离部分平台公司融资业务、充实资本金、规范
土地资产管理和相关信贷管理外,各地政府还要加大力度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的内部化,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上述官方定位可能意味着地方债问题将由各地自行妥善处理。此前渣打银行首席分析师王志浩认为,若能够成功防止融资平台流动性问题的进一步加剧和蔓延,中央最后可能不会采取全国性的救助措施,而是由各个地方政府及银行分别和财政部商讨相关措施,要求地方自行化解风险。
“不采取全国性措施,而让地方自行解决债务问题,可以避免地方政府寄希望于将不良贷款转嫁给中央政府,”对于该方法王志浩认为,“从而避免未来再次滋生类似风险。”
仍有借债空间
自国家审计署公布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后,各地区亦开始陆续公布本省市债务审计情况。
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有北京、山东、湖北、宁夏四省公布了各自债务情况。其中,截止至去年底,政府直接承担的债务余额占2010年财政收入比重最大的是湖北省,达到236%,最小的是山东,约为56%。
而除了公开债务情况的上述地区外,其他各地区也早已知晓了自己债务审计的结果。“河北的地方债务水平不算太高,”河北财政厅厅长齐守印对记者表示,“目前统计看来需要财政出钱偿还兜底的债务规模也不算大。”
而另外一位中部地区地方财政厅官员则对记者表示,该省的债务风险水平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准,但中央和审计署都认为其仍然有继续借债的空间。“但我们自己还是比较谨慎的,接下来打算还是以控制风险为主,短期内不打算继续扩大债务规模了。”该名官员表示。
显然,“风险可控”是财政部对目前地方债问题的总体定调。对此财政部解释认为,当前风险主要在于个别地方政府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高速公路、普通高校和医院债务规模大、偿债压力较大等。
但从偿债条件上来看,地方政府除财政收入外还拥有固定资产、土地、自然资源等众多可变现资产,基础设施建设也给处于高速增长阶段中的地方经济和政府收入创造了增长空间,有利于改善其偿债条件,“当前风险仍然总体可控”。
而对于上述说法,渣打银行王志浩认为地方政府通常假设土地出售收入是偿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的重要资金来源,但据他估算,按照目前每月1000亿元的土地出让收入,仅目前地方债务利息一项就占去约七成的土地出让收入,且这种算法的收入中还没有扣除规定的各10%的保障房建设、水利、教育支出等,“这种说法并不可行”。
在地方融资平台的另一收入来源公路费方面,渣打银行相关报告亦指出对于许多省份而言,可盈利的公路收入需要用于补助偏远地区的修路工程,而据王志浩了解许多收入在为地方融资平台提供流动资金之前,就已被抵押给了银行。
债务警戒线不设统一标准
对于未来债务问题解决机制,财政部重申要加快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对此王志浩认为,地方自行发债长期将有助于解决目前的地方债问题,但短期效果可能不明显。在短期缓解压力方面,他建议在财政预算支出中提高中央对基础设施及其他地方项目的开支,特别是增加交通建设预算开支等,以代替高风险地区的财政压力。
最近财政政策的调控方向亦验证了上述判断,财政部公布的7月份全国财政收支显示地方财政正在加大对融资平台的接管力度。据统计,1-7月财政支出的具体支出项目中,大多数项目包括教育、农林水事务等,支出的同比增速与上半年相比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唯有交通运输支出1-7月完成3299.4亿元,同比增长42.6%,较上半年增速还提高了10个百分点,呈现强劲增长态势。
“增加这类预算拨款是快速见效、易于实施的方法,”王志浩表示,“能够为出现问题的项目提供必须的流动资金。”
而在融资平台方面,上述地方财政厅官员还表示,对于一部分平台公司要剥离融资业务,而另一部分平台公司未来则将由财政部门实行“财政式管理”,包括长期跟踪和风险内部化等。此外,齐守印表示接下来还将要求各个下级部门制定自己的债务风险警戒线,控制各地借债规模,对于接近警戒线的地方政府严格限制继续借债。
“之前审计结果里面风险比较大的就是部分市县,不同地区偿债能力差别也较大,因此不会有统一的标准,”齐守印表示,“各市和省直管的县将根据自身财力和偿还能力,制定各自的债务风险警戒线。”
据了解,近日天津已经出台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规定,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指标,包括政府债务负债率(债务余额/资产)不得超过10%、债务率(债务余额/地方财政收入)不得超过100%、偿债率(债务利息/地方财政收入)不得超过15%,特定目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等。天津市财政每年将对全市政府性债务收支、余额和逾期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对负债率、债务率等指标进行审核等。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