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新纪元公告
|
财经资讯
|
期权专题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CRM登录入口
|
OA登陆入口
|
我要开户
电信宽带入口
新联通宽带入口
移动宽带入口
联系我们
400-111-1855
 
金融产品
国务院八措施引导金融支持实体
发布时间:2013-06-20 09:00:05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会议指出,金融和实体经济密不可分。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金融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当前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的情况下,要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在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同时,逐步有序不停顿地推进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更有力地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更有针对性地促进扩大内需,更扎实地做好金融风险防范。

 

  会议研究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是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把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住、发挥好,合理保持货币总量,按照有保有压、有扶有控的原则,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的信贷支持。二是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信贷倾斜。三是支持企业“走出去”。推进个人对外直接投资试点工作。四是助推消费升级。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大宗耐用消费品、教育、旅游等信贷需求,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行情 专区),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五是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鼓励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七是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行情 专区)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八是严密防范风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排查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提高监管有效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转自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