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29日结算时起,郑商所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9%。自9月30日起,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
自9月29日结算时起,大商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棕榈油、铁矿石、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焦煤和焦炭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豆油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鸡蛋、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来源:期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