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期待的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又有新进展,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近日由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起草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程序(试行)》(下称《评估程序》)已下发至期货公司,向行业征求意见。根据相关要求,未来对于期货资管业务自然人投资者将实行综合评估,在财务状况审核环节,要求投资者金融类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
据了解,《评估程序》主要从投资者身份识别、委托资金要求、自然人投资者综合评估、投资者风险认识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方面对期货公司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提出了要求。
准入资产门槛超过股指
对于业内较为关注的自然人投资者综合评估环节,《评估程序》要求,期货公司应从自然人投资者基本情况(15分)、相关投资经历(10分)、财务状况(65分)和诚信状况(10分)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满分100分,及格分70分),审核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其是否适合接受资产管理服务。
根据相关评估办法,财务状况评估重点审核投资者金融类资产与年收入两方面。金融类资产评估环节,100万以上开始为投资者计分。具体为100万-500万计40分,500万-1000万计45分,1000万以上计50分。投资者应提供近1个月内金融类资产证明文件,金融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期货权益、债券、黄金、理财产品(计划)等资产。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于国内期货市场并不陌生,事实上,股指期货市场已长期实行类似的评估制度。据记者从期货公司了解,客户进行股指期货开户,需提供身份、学历及资产证明,具备仿真交易经历,还需参加相关知识测试。在资产证明及可用资金方面,申请编码前日要求客户账户内未占用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此次期货资管业务对自然人投资者设置准入资产门槛为100万元,高于股指期货水平。
业内认为门槛仍偏低
“监管层担心客户盲目参与期货资产管理业务,总体想法很正确,但在资产评估方面门槛还是有些偏低,应该提高到300万元以上。”某券商系期货公司资管业务负责人表示,资管业务实际上是理财产品业务,在投资者群体上,并非真正期货市场直接参与者。期货资管产品是高风险高收益类产品,更多应仅作为投资者投资配置的一部分,需要充分考察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初始委托资金就不低于100万元,按合理配置比例倒推,投资者身价应在300万以上。而从期货公司角度而言,评估还是比较难的,更多还是风险揭示。”
值得注意的是,对比现有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在身份识别环节,《评估程序》除了要求期货公司验证投资者真实身份,查询投资者诚信状况,还同时要求期货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户。投资者与本公司具有关联关系或与本公司相关人员具有亲属关系的,应当按要求备案并披露。
转自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