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各界对上市公司分红、发行审核体制、股市扩容、资本市场诚信等问题争议颇多。为此,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9日召开媒体通气会,就这四大热点问题予以解答。
尽管证监会通过各种规章制度要求上市公司明确和细化分红红利分配政策,甚至以强制措施督促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但在很多投资者看来,A股上市公司仍然“铁公鸡”居多。
对此,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说,实际上,近年来上市公司分红状况,特别是先进分红的稳定性、回报率都有较大改进,但同成熟市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证监会的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0年,A股实现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分别为856家、1006家和1321家,占同期上市公司总家数的比例分别为52%、55%和61%;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3423亿元、3890亿元和5006亿元;平均每股分红金额分别为0.08元、0.09元和0.13元;三项指标都呈上升趋势。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提升对股东的回报,证监会将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科学决定公司分红政策,增强红利分配的透明度,不得随意调整已确定的分红政策。
他还表示,证监会将立即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则、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
酝酿多项措施完善新股发行体制
当前,关于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各方的研讨焦点之一是“注册制”和“核准制”的区别。对此,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关注业界的交流和讨论,关注国际变化的趋势,尤其重视国内市场发展的深刻特征和多方诉求,将围绕上市公司的真实透明,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这位负责人说,现行发行体制基本适应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水平,由于我国新兴加转轨的特定发展阶段的市场特点,这一体制必然随着经济发展、法制完善、市场主体成熟而不断加以改进,证监会已经为此做了不少准备。
他说,证监会在酝酿如何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中心,完善首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办法,研究如何完善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另外,针对上市的行业越来越细分和新产业的出现,证监会在考虑逐步引入行业背景的审核力量。同时,也在研究拟上市公司是否需要安排自身的律师来独立写作和核查招股说明书的内容。
该负责人说,这些问题涉及面宽,事宜重大,需要审慎研究后再决定如何推出、何时推出。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