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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首次将人民币FDI规定正式化--德银
发布时间:2011-06-22 08:36:43

德意志银行发布报告认为,中国央行日前发布的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规定旨在加强对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的监管,并没有新的限制,反而首次将人民币FDI规定正式化.

报告称,该规定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关于人民币FDI(外商直接投资)的,对用于新设立企业出资、并购境内企业(不含返程并购)、股权转让以及对现有企业进行增资、提供股东贷款,非金融类外商直接投资的人民币结算给出详细指引.
"人民币FDI是去年下半年提出来的,以个案逐个审批形式进行.这个通知因此首次将人民币FDI的规定正式化.在我们看来,这表明对现有FDI规定的放松,...我们预期官方的人民币FDI规定会在未来3-6个月出台."报告称.
因此该行认为,更多跨国公司会来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所得收益以人民币FDI形式回流的通道很可能非常强劲;而受离岸人民币债券投资者进行更多资产掉期的影响,离岸人民币的交叉货币掉期曲线有上行压力.
报告并表示,监于中国政府更周密地监察,离岸人民币即期卖价或许会受到影响,有可能拓宽境内和离岸人民币即期汇差,尽管这种影响并不显着.另一方面,香港人民币存款增速也有可能小幅下降.
中国央行近日发布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规定,明确参与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境外行不能办理与内地企业无直接贸易往来支付的人民币购售业务,旨在监控跨境资金的异常流动.
通知并要求,企业客户在境外参加行办理人民币购售後,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完成购售相关的贸易支付.而境内企业进口支付的人民币不得在境外(含香港)直接购汇後支付给境外出口商,境内结算银行不得提供此种人民币结算.

 

【路透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