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居间人陆荣平在从事居间业务期间,严重违反江苏期货业协会关于《江苏地区期货居间业务自律管理暂行规则》规定的居间行为规则和居间协议的有关规定,与客户签订理财协议,擅自制作带有“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字样的名片、标牌,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的声誉。
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8月1日起,终止与陆荣平签订的居间协议,解除其与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之间的一切居间关系。
特此声明!
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