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函〔2018〕18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棉花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自2018年6月11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