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16〕221号
各会员单位:
为严格控制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连续停板下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规则进行了修改,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修改后的规则自2016年8月24日结算时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