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16〕108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04月25日结算时起:
豆一、玉米、玉米淀粉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
豆粕、聚氯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
聚乙烯、聚丙烯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
铁矿石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调整持仓结构,谨慎操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