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17〕84号
各会员单位: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期权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做市商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期货配套实施细则修正案,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豆粕期货期权合约上市交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期权合约.doc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doc
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做市商管理办法.doc
附件4: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doc
附件5:期货配套实施细则修正案.doc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