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23〕376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
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9月26日交易时(即9月25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焦煤期货JM2401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200手,在焦煤期货其他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