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12〕148号文件通知要求,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自2012年8月6日(星期一)结算时起,豆粕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特此通知。
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