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24〕336号
各会员单位和相关主体: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5日交易时(即10月24日晚夜盘)起,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由非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或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属性的限价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