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清明节后本公司将对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做出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证金调整
1、若2011年4月6日未出现单边市,则从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铝、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2、2011年4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0%;玉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9%;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1%。
3、以上调整均不含各品种的交割月合约和即将进入交割月的合约。各交割月合约和即将进入交割月的合约的保证金标准,公司按各交易所调整的要求,在公司标准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
二、涨跌停板调整
2011年4月6日(星期三),大连商品交易所各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7%。对于当日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品种自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调整至5%。
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