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函〔2016〕91号
各会员单位:
清明节休市期间(4月2日至4月4日),影响商品价格走势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投资者风险提示工作,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函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