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1709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均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即2017年8月7日。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豆粕1709系列期权合约的交易及行权、放弃、履约事项,提出行权的期权买方需准备足额的资金,期权卖方如到期被行权指派,须按规定履约。期权买卖双方通过行权履约得到的合约标的在到期日下一交易日起可进行交易。如持仓数量超过交易所限仓标准,超限部分持仓会被强行平仓,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请投资者做好期权合约行权及履约的准备工作,公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不符合要求持仓进行处理。如有疑问请致电0516-83831123、83831146。
特此通知。
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