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21〕444号文件要求,我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结算时起,将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维持7%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谨慎操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