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14〕121号文件通知要求,自2014年6月5日结算时起,我公司胶合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0%调整为13%。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