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棉花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发[2010]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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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0月21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