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发〔2018〕184号文件要求,我公司经研究决定:
自2018年6月14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2%,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菜籽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1%,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5%。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谨慎操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