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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
证监会批准上期所开展白银期货交易
发布时间:2012-04-25 08:27:48

  证监会网站昨日 (4月24日)公告,证监会已于近日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开展白银期货交易。同时,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证监会将批准上期所上市白银期货合约。

  证监会表示,合约具体挂牌时间在其批复相关合约后,由上期所根据市场状况和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确定。当前,上期所已经完成了白银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确定了通用性强、流通量大的合约标的,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保证金、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证监会将在市场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上期所上市白银期货合约,并指导和督促上期所和期货公司认真做好白银期货上市前的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确保白银期货交易的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

  据悉,上期所曾于4月17日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标准合约(草案)》,向市场广泛征求意见。

  草案中拟定,白银的交易单位为15千克/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千克,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5%;交易保证金不低于合约价值的7%;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30千克;用于合约实物交割的银锭,银含量不低于99.99%,质量标准需符合国标GB/T4135-2002中关于IC-Ag99.99的规定;而用于实物交割的银锭,应当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