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实现国内原油和成品油基本满足生产与消费需求;成品油批发企业常备库存量不小于上年度平均15天销售量
本报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崔鹏)商务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十二五”期间石油流通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力争实现石油市场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15年,实现国内原油和成品油销售量分别达到5.3亿吨和2.9亿吨,基本满足国内不断增长的生产与消费需求;成品油批发企业常备库存量不小于上年度平均15天销售量。
《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发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石油流通市场体系。要培育多元化的石油市场投资与经营主体,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吸引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完善原油和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制度,以合理布局、满足消费为原则,公平石油流通行业市场准入,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形成以大型国有石油企业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参与竞争的市场格局。
《意见》表示,要进一步加强石油流通行业监管。加强石油流通企业的动态管理与过程监管,做好企业变更、年检、整改及日常监管等项工作。会同并支持有关部门,加强对当地石油市场的日常监管与检查,严厉查处石油市场的价格违法、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无照经营、走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业安全管理,标本兼治,依法维护国内石油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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