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1手60吨恰是一火车皮或两卡车运力
本报讯(记者 姚宜兵)大商所工业品事业部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焦煤期货合约规格为60吨/手,该合约规格能较好地契合我国期货市场当前的投资者结构情况,匹配投资者资金门槛,降低套保成本,满足市场流动性。
该负责人介绍,如果期货合约交易单位过大,则投资者资金投入多,容易导致市场流动性弱。如果交易单位过小,则交易成本高,对大客户套保或投资不利。通常,现货规模和单笔贸易量是交易单位设计的重要参考因素,大品种期货可以设计较大的交易单位或交割单位,为产业客户参与交易和交割提供便利。但同时,较小的合约规格对套保企业也有益处,小交易单位可提高套保策略的精确度,保值量可分散为多笔订单执行,从而获得更具优势的成交价格机会。此外,合约流动性也是合约规格设计的主要考虑因素之一。大商所在设计焦煤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时,主要从贴近焦煤现货贸易习惯、降低企业套保成本以及符合我国当前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现状等角度来综合考虑。
据介绍,铁路运输在我国焦煤运输中占有重要地位,一节火车车皮的运力为60吨,一辆卡车运量一般为30吨,以60吨/手作为交易单位,相当于一节铁路车皮或两辆卡车的运量,可以适应卡车、火车的流通习惯,也可以适应数千吨乃至数万吨轮船的装运。同时,从合约规模看,按照焦煤1500元/吨的价格计算,1手合约60吨价值约为9万元,与国内天然橡胶和棉花品种大体相当,小于焦炭合约,也小于铜等单位价值量较大的品种。在与焦炭品种的套利关系上,生产1吨焦炭大约需要1.3吨炼焦煤,据统计,大约0.6吨焦煤+肥煤可以生产1吨焦炭,将焦煤交易单位设置为60吨/手,而目前焦炭交易单位是100吨/手,可以用1手焦煤与1手焦炭实现煤—焦套利。
对于焦煤60吨每手的交易单位如何与以数千吨计的现货贸易规模相匹配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大商所通过焦煤交易单位与交割单位的差异化设置来兼顾市场流动性与产业需求。他说,60吨每手的交易单位可以基本适应大多数投资者的资金门槛,而6000吨的交割单位则更方便现货企业参与交割。这样可以在降低产业客户参与成本、便于现货企业参与交割的同时,保障市场具有充足的流动性,满足我国期货市场中小投资者提供流动性、实体产业规模较大的现状。
转自期货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