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动力煤期货上市交易,业内热盼已久。早在2009年,郑商所便与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合作对动力煤期货进行研究和论证,期间过程备见艰辛。而在2012年10月,郑州商品交易所动力煤期货立项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日前,中国证监会宣布,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动力煤期货交易。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证监会将批准郑商所挂牌动力煤期货合约。这意味着,动力煤期货数年的艰辛酝酿终于有了结果。业内人士预测,该期货合约年内有望上市交易。
煤价波动频繁
动力煤期货营造“避风港”
在我国,煤炭始终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之一,我国《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2020年)》,确定了“以煤炭为主体,电力(行情 专区)为中心,油气和新能源全面发展的战略”。由此可见,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对我国乃至世界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煤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动力煤市场价格波动频繁。以发热量为5500千卡/千克动力煤在秦皇岛港的港口平仓价为例,2009年动力煤价格持续上涨,从3月份的550元/吨,逐步上涨至年底的770元/吨,年度波幅为40%。2010年动力煤价格震荡调整,并呈现“两头高,中间低”的运行特征,年内最低价格为670元/吨,最高价格为800元/吨,年度波幅为19.4%。2011年价格在年初回落至760元/吨后,年中持续上涨至755元/吨的年内高点,并于年底再度回落,总体走势呈“两头低,中间高”,年度波幅为14.4%。进入2012年以来,动力煤价格进入下行通道,从年初的680元/吨一路跌至7月底的520元/吨,此后便处于低位震荡过程中,年内波动幅度为30.8%。
随着我国煤炭市场取消重点合同推进价格并轨的不断深化,动力煤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受国内、国际供求关系影响更为广泛,现货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也将面临更大风险。在此背景下,动力煤期货成为企业风险控制的重要工具。
郑商所有关负责人认为,动力煤期货上市后,可以通过各月份形成的系列动力煤期货价格体系,能够为煤炭、电力等上下游企业签订长、短期协议提供有效参考,可以有效减少定价分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这也是煤炭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和煤炭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社会有识之士纷纷呼吁尽快推出煤炭期货。早在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电网公司董事长谢明亮便建议,由于我国电力供应紧张矛盾仍未根本解决,我国应加快建立煤炭期货市场,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规避风险的功能,增强煤炭供需双方抵御煤价波动风险的能力。2012年6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钱平凡撰文呼吁尽快推出动力煤期货,认为动力煤期货上市时机已经成熟。
数年酝酿终结果
郑商所2009年开始与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合作对动力煤期货进行研究和论证,4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前往15省25市80余家动力煤生产、消费、贸易、质检、集散港口、中远期电子市场等单位进行调研,分别在北京、南京、杭州、郑州、太原、呼和浩特、神木等地召开专家座谈会10次。在充分了解动力煤现货市场运行情况的基础上,依据“贴近现货实际、遵循期货规律、体现政策导向”的指导原则,科学设计了动力煤期货合约与规则,并进行了反复论证和完善。
目前,正是动力煤期货推出的最佳时机。自2011年以来,受世界各国债务危机持续发酵、全球经济弱势增长及中央对经济着力调控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速已呈现逐步回落的态势。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12年我国GDP同比增长7.8%,比2011年降低1.4个百分点。在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经济体对一次能源的消费也将走低,对上游动力煤需求增速也明显放缓。
这意味着,煤炭需求“激增期”已经结束,供求保持总体平衡,在今后一段时间甚至可能出现供大于求的市场局面,山西、内蒙等主产地已经开始逐步适度控制煤炭生产规模。适度宽松的市场环境、卖方市场逐步转向买方市场的发展趋势、持续深化的煤炭行业市场化改革,成为推出动力煤期货的最佳时机。通过开展动力煤期货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满足实体经济发展要求提供了有利时机。
业内专家表示,动力煤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上市动力煤期货,将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规避风险的功能,对完善我国煤炭市场体系,理顺价格机制,增强现货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能力,在我国形成国际动力煤定价中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