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称,将完善煤焦钢体系,争夺国际定价权
今天,年内首个期货品种焦煤期货合约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大商所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将通过焦煤期货上市完善煤焦钢体系,争夺国际定价权。
焦煤作为煤—焦—钢产业链上游的核心原料,连接着煤矿、炼焦、冶金企业,近几年来相关企业通过期货市场机制规避风险的需求日益强烈。焦煤上市对于我国煤炭行业、钢铁行业、焦化行业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大商所今天也正式公布了焦煤期货上市交易合约的挂盘基准价,分别为:JM1307合约1300元/吨,JM1308合约1320元/吨,JM1309合约1340元/吨,JM1310合约1360元/吨,JM1311、JM1312、JM1401、JM1402、JM1403均为1380元/吨。
为煤焦钢三大产业提供避险保值通道
我国对焦煤需求量较大,但是现货焦煤的价格变化较大,显著影响中下游焦炭、生铁、钢材的生产成本,并通过影响成本影响企业经营利润。
例如,西山煤电的焦煤价格一度从2008年3月的900元/吨涨至2008年9月的2500元/吨,2008年底又跌至1300元/吨。在随后的两年里,价格调整频率显著加快,波动逐渐频繁。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炼焦煤生产国和消费国,2011年产量在1.55亿吨左右,进口量1300万吨左右,消费量1.7亿吨左右,是下游4.3亿吨焦炭及6.8亿吨粗钢生产的重要原料。
煤矿企业处于产业链源头,难以随着焦煤市场行情频繁调整产量,价格调整周期也较长。焦煤期货上市之后,煤矿企业不仅可以根据远期价格信号及早调整生产计划,还可以锁定焦煤销售价格,规避市场风险。
钢铁行业同样面临来自上下游市场价格波动的巨大风险。在冶炼企业,焦煤原料约占其冶炼成本的20%。从下游来看,目前钢铁企业已经可以利用钢材期货管理钢材价格波动风险,但作为上游原料的焦煤,钢铁企业还缺乏相应避险工具。
大商所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钢铁企业可以借助焦煤期货管理成本风险。上市焦煤期货后,钢铁企业可以从上下游两头管理市场风险,以减少成本和利润波动幅度,促进稳健经营。”
此外,独立焦化企业是我国焦炭产业的主体,2010年其焦炭产量占比为66%,但是行业集中度低,竞争力弱,受到上游煤矿企业和下游钢厂的两头挤压,利润空间小,近几年全行业处于亏损状态。
对于独立焦化企业而言,焦煤期货上市交易后,可以为独立焦化厂提供从原料到产品的闭合保值链条。
争夺焦煤国际定价权
虽然近几年进口焦煤数量稳步提高,但是国内企业在焦煤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却不大。因此,焦煤行业希望通过集中交易的市场形成国内权威价格。同时,我国进口焦煤品质不透明,定价模糊,而优质国产焦煤价格经常被低估。
近年我国焦煤进口量大幅增长,2010年最高达到2000万吨,2011年因国际价格较高而降至1300万吨,进口焦煤占国内总消费量的10%左右。尽管我国焦煤进口量已占到国际焦煤贸易的20%左右,但是国内消费企业在焦煤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迫切需要提高。
关于争夺国际定价权,上述负责人认为:“期货市场顺畅的交割机制将发挥纠偏功能,引导国产焦煤参考同品质的进口焦煤定价,促进国产焦煤的优质优价,并有助于促进进口焦煤价格顺应我国需求而合理回归,缩小或平衡国内外市场相互间的差异。”
他指出:“随国内焦煤期货市场发展成熟、形成市场权威价格后,将向全球市场发出中国的声音,国内焦煤供求关系将对国际焦煤价格产生更深远的影响,从而强化中国市场因素、提升中国市场的国际话语权。”
关于交割地点,考虑我国焦煤生产和消费的地域特点以及我国铁路运力瓶颈的客观现象,大商所表示,将选择我国重要的焦煤物流节点和集散地黄渤海沿岸的京唐港、天津港、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港等地,并在山西等内陆焦煤产区设置非基准交割地,选择大型煤矿自有洗煤厂开展厂库交割,并设置300元/吨的贴水。
大商所工业品事业部负责人解释说:“这五个港口焦煤价格高度关联,相关系数在0.95以上,同时价差比较稳定,最高价差在30元/吨左右。五个港口焦煤内外贸价格高度相关,相关系数超过0.8。外贸焦煤受国际市场影响,波动更为频繁,港口设库有助于推动国内外焦煤市场进一步接轨,增强我国焦煤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增加我国在采购进口焦煤时的定价话语权。”
转自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