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昨日发布通知,自2015年12月30日起,聚丙烯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七。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在此之前的11月17日,大商所曾发布通知,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聚丙烯期货同一合约当日先开仓后平仓交易不再减半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标准恢复至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部分市场人士认为,近期聚丙烯期货换手率居大商所各品种的首位,大商所连续两次调整聚丙烯期货交易手续费,意在给聚丙烯期货市场降温,防范交易过热潜在风险。
来源:期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