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对部分实施价格垄断的PVC企业的调查及处罚结果。调查发现,18家涉案企业在2016年销售PVC产品的过程中,通过微信群多次达成了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导致PVC市场价格明显上涨。涉案企业的上述行为已违反《反垄断法》,发改委于近日依法对18家涉案企业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2%的罚款,共计4.57亿元。
9月26日晚间,金路集团(9.94 -1.39%,诊股)、君正集团(5.06 -0.78%,诊股)发布公告,确认下属公司已经收到发改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金路集团、君正集团、英力特(17.38 -4.24%,诊股)等6家上市公司收到了发改委的《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6家上市公司罚金合计将超过1亿元。
涉案企业产量占比逾7成
发改委指出,涉案企业去年累计生产PVC达1200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四分之三,其经营行为对PVC行业具有重要影响。
调查显示,2016年3月至12月期间,涉案企业以“西北氯碱联合体”的名义先后召开6次会议,交流市场行情、讨论产量销量,并通过微信群达成了13次价格垄断协议,共同联手推高了PVC售价。
其中,湖北宜化(5.91 -2.31%,诊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作为“秘书长单位”和“理事长单位”,先后牵头组织了“西北氯碱联合体”的6次会议,并通过微信群多次主动提议涨价,在案件中起主导作用。其他16家涉案企业参加了“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并在微信群中响应、支持上述两家牵头单位发出的涨价提议。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所有涉案企业均实施了达成的垄断协议。
发改委表示,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对市场竞争秩序、下游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均造成了损害。违法行为严重排除、限制了PVC市场的竞争秩序,不利于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重了下游企业成本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PVC售价快速上涨,导致下游家具建材、家用电器、建筑型材等产品的价格上涨。
对相关公司影响不一
从上市公司公告看,此次罚款规模在1000万元-3000万元不等,对相关公司的影响不一。
金路集团公告称,本次行政处罚金额为1021.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净利润的17.59%,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君正集团表示,本次行政处罚金额为2947.8万元,本次处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22%,净利润的1.86%,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将产生一定影响。
分析人士指出,与煤炭钢铁行业不同,化工行业去产能主要依靠市场自我出清。经过多年价格战,部分产能退出,整体盈利能力有所好转。目前,华东地区主流品种成交价格在7000元/吨左右,较去年最高点8000元/吨相比有所下降,但较2015年价格大幅上涨。
从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情况看,氯碱公司净利润增长较快。其中,中泰化学(15.47 -2.40%,诊股)预计,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8.5亿元-20.5亿元,同比增长159.6%-187.6%。天原集团(11.00 -2.83%,诊股)预计,前三季度实现净利6000万元-8000万元,同比增长223.3%-264.4%。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均为产品价格同比上涨。
来源:金融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