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晚间,中国石化(600028.SH,00386.HK)发布公告称,接财政部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国内石油特别收益金(俗称“暴利税”)起征点将从此前的40美元/桶上调至55美元/桶。起征点提高后,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
“这肯定是特别大的利好,对石油产量占国内50%以上的中石油来说尤其是这样”,当晚能源专家、
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林伯强对记者表示。
中石化公告显示,由于起征点上调,今后
国际油价在55-60美元/桶时,三大石油央企将按20%上缴石油特别收益金;60-65美元/桶时,税率为25%;65-70美元/桶时为30%;70-75美元/桶时为35%,75美元/桶以上时为40%。
“如此一来,仅中石油就将每年少上缴近300亿元暴利税。”一位石油行业证券分析师称。
2010年的中石油年报显示,当年该公司每股收益0.76元,然而由于国际油价上涨,中石油当年缴付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同比大幅增加了1.6倍,达到521.7亿元。
“2011年国际油价高企,如果暴利税起征点不上调,当年中石油将缴纳暴利税1200亿元左右,现在它只需要交950亿元了。”上述证券分析师称。
中石油财务总监周明春也认同这种说法 “现在公司上游业务的税费包括石油特别收益金、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等,这几个彼此之间有重叠。而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还是40美元,但情况已发生变化,尤其汇率变化很大,当时的40美元折到现在就是30美元多一点。另外PPI和CPI都在涨,生产成本也在上涨,特别收益的空间越来越小,而且对一些老油田来说,还执行这么高标准的收益金影响是很大的。”
林伯强进一步指出,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上调还将对冲因去年
资源税改革给石油生产企业造成的成本上涨压力。
此前国家发改委宣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按销售额的5%-10%征收资源税。
据测算,由于资源税改革,石油央企的资源税税负将大幅增加,仅中石油2011年就需要上缴资源税近200亿元;而随着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提高,其税负反而同比较上年下降了近100亿元左右。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