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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化工
页岩气招标非油气企业表现强势
发布时间:2012-12-04 09:09:07

  “目前页岩气探矿权第二轮招标已经评审完毕,结果很快就会公布。从评审情况看,电力、能源、煤炭、投资、房地产企业表现强势,真正的石油公司表现平平。”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主任张大伟123日在“2012中国页岩气发展论坛”上透露。

 

  针对这些非油气企业,张大伟称,目前国土部已初步完成7方面、22项页岩气技术标准,对页岩气勘探开发进行规范。此外,招标获得区块的企业,在勘探中若取得突破,可在现有区块周边扩大范围,并有望获得试采证。

 

  不过专家也指出,尽管目前我国页岩气开发热情高涨,但仍存在许多技术难题亟待解决。建议借鉴美国页岩气以及我国煤层气的开采经验,多建立一些示范区,加强井场条件、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可扩大区块范围

 

  据张大伟透露,此次参与招标的83家企业中,有6家中外合资但中方控股的企业。他建议,未来应进一步向外企放开,允许外国公司通过合资、参股或并购方式进入中国的页岩气开发。

 

  据张大伟介绍,针对目前我国页岩气开发现状,国家已出台多项鼓励支持页岩气勘探开采的政策,除对已在产的气井给予0.4/立方米的补贴外,国家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等以及用地问题也作出了规定。未来,页岩气还将实行市场定价,实现管网第三方准入以及工程市场的公平准入、公平竞争等。

 

  目前,我国有近77%的页岩气资源存在于现有的常规油气区块。对于矿权重叠问题,张大伟透露,国土部已作出相关规划,鼓励这次拿到区块的企业,在勘探中若取得突破,可在现有区块周边扩大范围,只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变更登记即可,不需要再参加投标。若初期出气3-5万立方米,单井可以给予试采证,进行撬装LNG运输,待整个区块评价完后发给采矿证。

 

  他指出,国土资源部近期发布了关于加强页岩气勘探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石油企业若在现有油气区块内开采页岩气,必须在文件发布后3个月内申请变更矿权或增加矿种;在页岩气资源潜力较好的油气区块,若探矿权人不进行勘探,在不影响常规油气生产条件下,要重新设置页岩气矿业权并重新招标;拿到石油天然气区块但投入不足、常规油气前景也不明朗的,若页岩气潜力较好,则应该退出。

 

  “目前很多非油气企业中标,但这些企业开发页岩气缺乏规范,包括野外调查、实验测试、钻井、压裂等。”张大伟表示,目前国土部已初步完成7方面、22项页岩气技术标准规范,对第二轮中标企业页岩气勘探开发进行规范。

 

  多项技术难题待解

 

  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已如火如荼,但业内专家认为,我国页岩气开发仍存在多项技术难题亟待解决。

 

  国家科技部非常规油气专项组负责人、西南大学校长助理陈平表示,从现阶段开发情况看,目前我国对页岩气储层特征及流体流动规律缺乏研究,造成核心区不落实,对页岩气可采储量、单井产量评价、开发井距等参数确定基本借鉴国外。此外,目前所钻的不少页岩气井在页岩段发生井筒垮塌,严重影响了评价井的钻井周期和压裂施工效果。

 

  “我国采用国外技术水平井分段压裂增产效果也不明显。中石油采用美国哈里伯顿和斯伦贝谢等公司的技术,开展3口水平井压裂,产量仅为直井的1-3倍,增产改造远未达到预期效果。”他称。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石油集团咨询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翟光明建议,我国页岩气开发应结合我国地质条件的特殊性,借鉴美国页岩气发展和我国煤层气开发的经验,利用先导试验区扎实探索,由易到难,加快页岩气开发关键工程、工艺技术自主创新攻关。同时,应打破岩相限制,打破页岩单一岩性的界限,多搞示范区,探索降低成本、规模开发的路子。

 

  中科院院士王铁冠认为,与常规油气相比,页岩气前期勘探阶段技术经济指标应考虑赋予更高权重。其中,页岩含气量、井场条件、管网条件以及污水处理与环境保护尤为值得关注,需要加大相关投入。

 

 

转自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