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纪元稳赢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5年12月14日取得备案证明,开始运作。本计划主要投资于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因标的计划的要素发生重大变更,管理人认为本计划继续存续不利于委托人利益最大化。根据《新纪元稳赢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二章第五条“合同终止的情形”中第八款的约定,管理人决定于2016年4月19日提前终止本计划。
本计划管理人与托管人将依据《新纪元稳赢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本计划进行清算。
自2016年4月19日起1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和托管人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本计划资产按照全体委托人持有份额的比例,以货币形式分配给全体委托人。管理人将于清算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最终清算结果予以公告。委托人资金到账时间以托管银行的实际划付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