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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指南
告期货投资者书
发布时间:2010-08-09 03:35:18

 


尊敬的投资者:


    “期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客户实名制要求,必须是期货公司或具有IB业务证券机构的工作人员方可为您办理开户手续,采集影像资料。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期货公司确认,或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其身份。
    二、请您在仔细阅读了《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期货经纪合同》等相关协议,并明确知晓您投资期货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后,再亲自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规定,为保障您资金安全,在开户过程中,请您指定银行结算帐户,并从指定的帐户办理出入金。
    四、期货居间人为您提供与期货公司签订经纪合同的机会或中介服务,不是期货公司的员工。期货居间人将独立承担基于与您居间经纪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请您谨慎选择居间人。
    五、请您妥善选择好您的资金划拨人和指令下达人。如果您选择期货居间人作为指令下达人,需注意期货居间人可能根据您的交易情况提成,可能会频繁交易,进而损害您的利益。
    六、请您妥善保护您的密码,不要随意泄露给他人。所有凭密码交易的后果均由您本人承担。
    七、请您主动查阅交易结算情况,对存在的异议及时向期货反映。
    八、期货公司不得接受您的全权委托,或由期货公司及其他工作人员代您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您也不可以要求期货公司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如果您遇到此情况,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九、您可以随时登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http://www.cfmmc.com/)查询您的权益情况,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查询期货公司从业人员情况。
    十、请您在更换联系方式后,及时通知期货公司,避免沟通不畅导致您的权益受到损失。

 

 

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