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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
【宪法宣传周】 民法典基本知识
发布时间:2021-12-03 04:24:52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形成民法总则草案。
 
  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