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靳某等多人银行账户资金收付金额巨大,交易异常频繁,交易对手多涉及地下钱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破靳某地下钱庄案,靳某地下钱庄涉及山东、辽宁、广东、江苏、浙江等省,涉及账户3708个,涉案金额34亿元。通过靳某地下钱庄案,又发现赵某和殷某两个地下钱庄案。其中,赵某地下钱庄中的11名客户本人及家庭成员涉嫌恐怖事件和其他分裂国家及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公安机关冻结账户39个,资金182万元。赵某地下钱庄共接收韩国130笔汇款,金额2172.87万元,帮助恐怖分子融资。
评析
随着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进一步强化,对洗钱犯罪分子形成震慑,犯罪分子更多地会选择地下钱庄和开展恐怖融资活动。地下钱庄作为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外的非法金融组织,由于隐蔽的运作方式和资金交易的快速、便捷特性,已经成为各类洗钱犯罪分子跨境转移贪污贿赂款项、隐瞒犯罪所得、逃避金融监管和法律制裁的洗钱首选通道,有的甚至成为暴力恐怖组织融资的主要手段。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必须加大对地下钱庄综合治理打击力度。
摘自《金融机构洗钱犯罪类型分析与经典案例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