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字〔2011〕58号
各期货公司:
为了促进期货行业更好地开展反洗钱工作,我会要求各期货公司及其营业部在近期集中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现将有关宣传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悬挂宣传横幅和宣传海报。自8月1日起,在各营业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为期三个月。
二、设立现场咨询台或通过网络接受咨询。自8月1日起,在各营业场所设立专门的咨询台或通过网站接受投资者咨询,解答有关反洗钱工作的问题,为期一个月。
三、发放宣传折页。向投资者发放我会制定的反洗钱宣传折页,或将宣传折页放置在营业场所供投资者领取。
四、发送短信和电子邮件。在8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各期货公司挑选资金量大的客户(数量不低于客户量的10%),向其发送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宣传反洗钱工作。
五、网上宣传。自8月1日起,各期货公司应将反洗钱宣传材料上传到公司网站的醒目位置,为期一个月。
各期货公司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同时充分利用我会制定的《期货行业反洗钱工作手册》和本公司现有的反洗钱培训资料,提高本公司工作人员对反洗钱的认识和理解水平,进一步促进本公司反洗钱工作有效开展。
另外,我会制定并印刷了《期货行业反洗钱工作手册》、宣传折页、宣传海报等宣传材料,已于7月13日寄出。请各期货公司、营业部到所在辖区地方协会联系领取。宣传材料电子版已上传到我会网站,请及时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