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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专栏
警惕网络洗钱陷阱 增强反洗钱意识
发布时间:2019-05-10 03:37:01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自身负责。根据《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确保金融机构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声誉受损。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配合金融机构通过联网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金融机构只能对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通知客户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新。超过合理期限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转自招商信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