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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专栏
新《反洗钱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4-12-31 09:27:01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表决,通过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明确职责分工:
1、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2、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3、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相互配合
完善反洗钱义务规定:
1、在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并应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依法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
3、金融机构应当在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关注、评估运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等带来的洗钱风险,根据情形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洗钱风险。
保护个人信息:
1、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反洗钱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2、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监督管理和行政调查工作
3、司法机关依照本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相关刑事诉讼
4、国家有关机关使用反洗钱信息应当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
摘自《北京反洗钱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