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标准
交割单位:1000吨。
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GB 1350—2009, 以下简称《稻谷国标》)的二等粳稻谷,且垩白粒率≤30%。
替代品及升贴水:粳稻各质量指标与基准交割品差异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通过升贴水替代交割。
(1)出糙率和整精米率指标符合《稻谷国标》一等和三等质量指标要求的,一等升水60元/吨,三等贴水80元/吨。
(2)14.5%<水分≤15.0%的,升贴水为零。
(3)1.0%<杂质≤1.5%的,入库扣量(出库补量)0.5%;1.5%<杂质≤2.0%的,入库扣量(出库补量)1.0%。
(4)30%<垩白粒率≤40%的,贴水50元/吨;垩白粒率>40%的,贴水100元/吨。
(5)2.0%<谷外糙米≤4.0%的,升贴水为零(仅适用于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
粳稻入库时,黄粒米不得高于0.4%;出库时,黄粒米不得高于0.6%。
每年10月1日起入库的粳稻,脂肪酸值不得高于19mg/100g(干基);次年4月1日起入库的粳稻,脂肪酸值不得高于21mg/100g(干基)。出库时脂肪酸值不得高于24mg/100g(干基)。
交割方式
根据粳稻现货流通特点,粳稻期货采用仓库标准仓单交割及厂库标准仓单交割的交割方式。
粳稻仓储和加工企业众多,设施完善,具有较好的储存和流通能力。中央及地方储备粮库、第三方商业粮库等仓储企业都可以常年储存粳稻,加工企业则多采用边收购、边加工、边向全国销售的模式。
交割布局
粳稻集中分布于东北三省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两大区域。黑龙江省和江苏省粳稻产量居全国前两位。其中,黑龙江是粳稻调出量较大的省,黑龙江、江苏、辽宁、吉林是粳稻加工能力较大的省,粳稻指定交割库选择在上述主产销区,有利于粳稻在期、现货市场正常流动。基准交割地为黑龙江哈尔滨地区。非基准交割地为吉林省和辽宁省。
其他
粳稻升贴水项目较多,包括等级、垩白粒率及地区价差。如采用通用仓单,会出现大量升贴水余额,在注册、注销环节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会产生较多不便,特别是仓单贴水时,会产生红字发票,很多地方税务局对开具红字发票都有限制。因此,为减少买卖双方负担,粳稻拟采用非通用标准仓单。
粳稻期货仓单有效期为一年,每年10月1日起注册的标准仓单,应在次年9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全部注销。每年10月前后是新作粳稻收获上市时期,上市后一直消费到次年9月前后,因此现货中把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作为粳稻的生产年度。现货中,除国家储备外,粳稻一般在一年内基本消费完毕。粳稻在一年存储期内,质量变化不大,能够满足加工企业的需要。因此,规定粳稻期货仓单有效期为一年,与现货流通实际周期相符,同时有利于仓单质押及跨期套利,满足现货企业的融资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