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国债期货拟定9月6日上市交易
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中国证监会批准中金所上市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批准挂牌5年期合约,拟定9月6日上市交易。
自从中国证监会7月宣布批准国债期货交易后,市场对该品种上市的时间揣测颇多。而此前光大证券爆出自营交易乌龙事件,其中涉及股指期货等对冲操作亦引发市场争议,外界还担心国内金融衍生品创新的步伐可能因此而放慢。
路透称,在1995年327国债事件十八年之后,中国市场上终于又增添一重要的利率衍生工具。长期以来,中国的债券投资者除了银行间的小规模利率互换工具(IRS)以外,基本上处于纯多头裸奔状态。
证监会批准中金所上市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
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挂牌上市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拟定2013年9月6日上市交易。
自2013年7月4日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中金所上市国债期货以来,中国证监会相继发布了《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已经完成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将于近期发布。同时,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一部与财政部国库司牵头,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相关部门,已建立了国债期货跨部委协调机制。此外,中金所组织了多次全市场演练测试,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即将发布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与相关业务规则。
上市国债期货是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之一,意义重大。中国证监会将指导中金所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国债期货、现货市场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切实履行好交易、结算、交割、监查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和服务职责,有效防范市场风险,确保国债期货的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
中金所公布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
8月30日,中金所发布《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与征求意见稿比,改动为:
一是设定更为稳妥的保证金标准。为切实防范结算风险,中金所从审慎性角度出发,将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由征求意稿中的2%、3%、4%调整为2%、3%、5%,即交割月前一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起,交易保证金标准由2%提高至3%;交割月前一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起,交易保证金标准由3%提高至5%。提高国债期货临近交割时的保证金水平,降低交割月合约持仓量,保障国债期货的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从严设置交割月份持仓限额。为确保国债期货的平稳起步,降低交割风险,将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持仓限额由征求意见稿中的1200手、600手、300手改为1000手、500手、100手,即合约上市首日起,持仓限额为10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中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5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100手。
三是设置最低交割标准。为减小交割违约风险,增加最小交割数量为10手的规定。客户申请交割的,在同一会员处的有效申报交割数量不得低于10手。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同一客户号收市后的净持仓不得低于10手。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符合交割要求的净持仓进入交割。
四是完善国债交割中的差额补偿制度。为了防范交割违约,将差额补偿作为了结未平仓合约的一种方式。规定卖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或者买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缴纳交割货款的,可以采取差额补偿的方式了结未平仓合约。此外,充分考虑国债现货市场的流动性状况,在期现价差补偿的基础上,给守约方一定的流动性补偿。差额补偿金为期现价差加上合约价值1%的流动性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