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 董事会秘书室
一、新证券法的变化
2019年底,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并于今年3月起正式实施。法案出台后,公司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探讨,感到新证券法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信息披露”在新证券法中单列一章,设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崭新概念,对信息披露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拓宽和充实,着重突出了董监高和控股股东在信息披露中的地位、义务和责任,完善了信息披露的基础规则,明确了信息披露的监管方向和重点,重塑信息披露监管体系和监管权,搭建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立体规范模式,发挥信息披露规则的整体效能。
同时,新证券法还单设“投资者保护”专章,大幅度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区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有针对性的做出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在中国法律上第一次明确规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明确了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制度”,并在“法律责任”章节大幅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水平,惩罚的倍数从原来的1-5倍基本上提高到了1-10倍。在证券市场未来采取“宽进严管”政策时,以有力的惩罚措施实现严管的政策目标。
这些变化,体现了监管机构约束上市公司管理层行为,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决心。
二、新证券法下公司的实践
新证券法的出台,让资本市场看到符合国情又具现实意义的立法进步。公司在认真学习法规的同时,也在检视自身的操作实践,希望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
1.第一时间披露急性事件,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宝钢股份多年来一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披露原则,秉承“告诉投资者真实的故事”的理念,认真、严谨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按照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格式指引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披露的信息内容简要清晰、通俗易懂,有针对性地及时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不虚报、不瞒报,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最新情况,增加公司透明度。
今年三月,公司某基地发生了生产事故。事故当夜,微博上有了新闻,微信上视频流传,各种议论和猜测充斥网络。面对这一紧急事件,公司高度重视:内部部门连夜梳理了相关情况;董秘室据此并针对外部市场关注点草拟了临时公告,交由公司管理层审阅。次日一早,公司临时公告提交发布,让广大投资人在股市开盘前,就能够通过公司公告了解此次事件的具体影响。这样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有效平息了市场流言的传播,在保证投资人知情权的同时,也维护了公司股价的稳定。
2.定期报告增加自愿性披露,提升投资者阅读体验
在做好常规信息披露工作的同时,公司从投资者阅读角度考虑,换位思考,从“提升阅读体验”和“突出重点内容”两个方面着手,在定期报告的编制中持续加大自愿性信息披露。从2013年度报告开始,新增“公司亮点”章节,将年报核心内容进行提取精炼,放在首要章节供投资者了解;从2014年度报告开始,将“一张图看懂年报业绩”加入年报首页,以简明、直白的一张图来介绍公司经营业绩,让投资者一目了然,用最快的速度了解年度经营情况;2019年度报告中,新增了公司与投资者互动交流的总结,回应外部市场对此的关注。
未来,公司仍将不断审视定期报告的编制,依据投资者的关切,继续优化改善投资者的阅读体验,帮助公司定期报告信息在资本市场得到更好的理解和推广。
3.坚持高质量的投资者关系互动
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尽管公司均已复工复产,但对于集会、交流接触仍有诸多限制和不便。如何开展今年定期报告发布后的系列投资者关系活动,保障公司与资本市场高质量的沟通交流,成为公司董秘室团队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了兼顾疫情防控和投资人沟通感受,公司最终选择了“视频直播+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年度业绩发布会。公司董秘室与外部服务商密切合作,确认视频直播细节;同时并事先测试场地和网络保障,确保会场视听效果。
4月底公司以视频直播形式召开了业绩发布会,董事长邹继新、总经理侯安贵、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娟出席会议。此次业绩材料紧扣市场关注的焦点,从业绩解读、宝武合并、环境保护、行业展望等方面进行深入阐述。在互动交流环节,公司管理层回答了长期战略、中期经营、短期业绩等方面的多个问题。整场会议历时2小时,过程紧凑,信息量巨大,得到了参会者的一致好评。
这是公司首次尝试视频直播发布业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覆盖面较过去的现场模式有大幅的提升。经统计,业绩发布当天,网络直播点击量1036人次,截至5月8日,网络直播页面回看累计8000人次。
此外,视频直播也提升了公司员工对业绩发布的参与感,使他们有机会身临其境聆听公司管理层对于行业、公司的思考,不少员工对此给出了很好的评价。
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向纵深推进,未来资本市场的投资理念也将趋于成熟和多元。届时,宝钢股份这样的周期性基础材料公司,凭借绩优和高分红等特性,有望得到更加合理的估值。公司将继续强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蓄势待发、应时而动,早日迎来公司估值的春天。
“诚实守信 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系列宣传文章 来源:江苏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