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中国期货业协会
作者:王宁
为满足市场发展需要、丰富实体企业避险工具,5月25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发布公告,就聚丙烯、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和聚氯乙烯期权合约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这标志着上述化工期权工具上市步伐加速。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的内容为《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丙烯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并公布了合约起草说明。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于2020年6月1日前反馈至大商所。
市场人士介绍,聚丙烯、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和聚氯乙烯是重要的塑料化工品。今年以来,国内外疫情和原油价格崩盘等“黑天鹅”事件频发,国际化工和金融市场震荡,化工品价格波动加剧。一季度,受疫情和国际油价拖累,化工品期现价格震荡下行,企业在销售不畅、生产未完全恢复的时期面临库存贬值压力;随后受国内疫情防控常态化和防疫物资等下游需求提振,上述化工品期现价格企稳回升,企业在复工复产期间又面临采购成本上涨的问题。企业在参与期货套保的同时,呼吁尽快上市相关品种期权,以增加管理风险的工具和策略。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07年起,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期货先后上市,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功能有效发挥。为丰富产业避险工具,大商所持续推动相关化工品种期权的上市,对期权合约进行了充分的研发、设计和论证。相关化工期权上市后将与期货市场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化工产业链的风险管理水平。
期权合约研发方面,大商所结合期现货市场情况和期货市场积累多年的经验数据,借鉴国际市场惯例,已先后推出豆粕、玉米、铁矿石和液化石油气期权,形成了一整套成熟、完善的合约规则研究和设计经验。从此次发布的期权合约规则征求意见稿看,上述3个期权合约与大商所已上市期权合约设计思路一致,适用于同一套规则体系,同时对行权价格间距、最小变动价位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设计。
具体来看,3个期权品种沿用分段的行权价格间距设计思路,期货价格位于5000至10000元/吨之间时,行权价格间距为100元/吨;区间以下和以上分别取50元/吨和200元/吨。行权价格覆盖标的期货合约1.5倍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范围,便于满足交易者对平值、实值、虚值期权的避险需求。最小变动价位为0.5元/吨,不超过标的期货最小变动价位的1/2,有利于期权价格及时、有效反映标的价格变动。3个期权均为美式期权,行权灵活便利,可以降低期权集中到期对标的市场运行的影响,是国际市场商品期货期权的主流行权方式;期权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与已上市期权品种一致。
该负责人表示,在此次期权合约研发过程中,大商所充分听取市场意见,与业内专家、产业企业、投资机构、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了深入探讨,最终形成本次征求意见稿,欢迎市场各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大商所将根据市场反馈情况,进一步对合约进行优化,与各方共同做好上市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期权工具平稳上市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