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安局发布了近年来查处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典型案例。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以来,银川警方先后破获“金通易达”“道农”等非法集资类重特大涉众型经济案件,并顺利移送起诉,成功侦破“宁夏孟廉氏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
据介绍,宁夏和全国一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大幅上升,特别是由外省区向宁夏蔓延扩散势头迅猛,涉案金额、参与人数急剧增加。以非法集资案件为例,参与人数从几十人增加到几百人、上千人,涉案金额从几百万元增加到几千万元,甚至过亿元。
涉众型经济犯罪在不断向新兴行业领域蔓延。以往非法集资犯罪主要集中在投资理财领域,传销犯罪主要是“拉人头”式传销,目前这两类犯罪均存在向互联网领域蔓延的势头,非法集资犯罪已蔓延至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领域,传销犯罪也已出现网络传销犯罪形式。
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旗号圈钱
办案民警介绍,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今年3月,警方查处的西夏区民族风情街“宁夏孟廉氏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就是最为典型的一起案件。
3月20日,银川市经侦大队在对辖区投资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位于西夏区民族风情街“宁夏孟廉氏投资有限公司”内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宣传彩页。该彩页上打着“共赢享财富”“实体报国”等口号,宣称旗下涵盖有“龙江国际木材物流城、房产、生态绿色养殖有机农场、大型商贸、安防、酒店、母婴产品”等项目。
该公司以“一百元起存,时间不限,年度分红数万元”和“随用随取,还款自由,稳定性高”为幌子,以“月息五厘、招募股东、地主、入股分红、存钱收利”为诱饵,欺骗不特定的人群进行投资。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集资诈骗与网络传销相互勾结
据办案民警介绍,去年以来,涉众型经济案件多借助互联网平台或App终端,形成线上线下联动,骗取群众资金。其中宁夏通九州网铺科技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最为典型。
2016年2月下旬以来,有群众反映宁夏通九州网铺科技有限公司以销售网络商铺为名吸引群众投资,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经初步核查,宁夏通九州网铺科技有限公司依托浙江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com”网站,借O2O创新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为名,在贺兰县奥特莱斯电商园宣传、出售网络商铺,出售价格为1万元、3万元、10万元不等,且介绍他人购买商铺可以获得20%提成。
实际上,该公司以“合伙人财富共创增值计划”虚假宣传、发展人员投资,分三级、二级、一级、县级、市级、省级、大区、全国共8个级别代理商,按团队业绩给予不同比例的招商佣金和销售佣金。
2017年9月22日,贺兰县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宁夏通九州网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邱某某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缓刑5年、罚金5万元。
银川警方查处的另一起案件,是典型的网络传销案件。
2016年6月,银川警方接到大量群众报案,称投资“英国保诚基金网络平台”进行理财,现平台关闭提现功能,造成群众损失。
经查,“英国保诚基金网络平台”自称为英国保诚集团的一个基金理财项目,通过网络平台注册后成为会员,进行投资拥有一个会员号,该平台设置了分红奖、销售奖、领导奖。投资一份为1500元,最多可购买10份,购买后可在60天内分红30次,每次分红88元,扣除两个月平台维护费200元,投资60天可获得利润940元,会员每推荐一名会员获得销售奖120元,其中60元为现金币,60元为基金币,现金币可以提现,基金币累计到2300元时可以提现。会员可从发展的下线提取领导奖,提取比例为10%至1%。
截至目前,“英国保诚基金网络平台”共计有注册会员信息15356条,涉及人员4600余人。此案已于2016年9月被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339人卷入“善林金融”骗局
4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通报“善林金融”庞氏骗局案情调查结果: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全国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600多亿元存款,已产生巨大资金缺口致使无法兑付投资人本息。5月13日,经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分局立案调查:宁夏有339名投资人卷入“善林金融”庞氏骗局,涉及金额3592万余元。目前,宁夏114人线下投资的1566万元、48人线上投资的310万元未到期,被困骗局。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善林公司银川分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成立,办公地址在银川国贸大厦。其间,该公司负责人张某通过网络招聘等方式招收20多名业务员。两年多时间,该公司业务拓展迅速,引入339名投资人,吸存资金高达3000余万元。业务员为冲业绩,先后都成为投资人,并将“善林金融”平台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亲戚。在受害人中,投资最多的达130万元,最少的两万元。
经调查,“善林金融”采用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惜花费公众巨额资金大规模开设线下门店,在社会上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以骗取投资者信任。实际上,“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其实并无盈利能力,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盘。“善林金融”系典型的庞氏骗局。
目前,兴庆警方已经对善林银川分公司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
来源: 法制日报案件